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永安监管二〔2009〕2号
关于印发2009年永州市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将2009年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监管 工作要点
抄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3月11日印
(共印25份)
永州市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各地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落实监管措施,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确保全年控制考核指标不超控。
二、工作目标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领证、换证率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行政许可率达到100%;继续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的电子档案,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力度,实现重大隐患100%整改到位;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力度,促使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力争实现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零指标。
三、工作重点
1、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狠抓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一是将安全执法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整顿和关闭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二是强化对重点企业和重点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和规范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氯化、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等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综合安全监管。
(2)进一步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提高从业人员风险意识。一是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生产过程中安全监控,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停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停产企业备案制度和复工企业专家检查制度的执行,督促企业利用停产时间,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置开车时安全要点等的再培训、再教育。三是凡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3)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结合省局有关要求,全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次大的安全执法。上半年重点检查新建项目是否落实“三同时”手续,下半年重点检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加强液氯、液氨、液化石油和剧毒溶剂等重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监管,消除超载等安全隐患。
2、严格“三同时”审查,严把安全监管源头关。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建设项目“三同时”完成率实现100%。加大对未执行“三同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治理工作力度,重点解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审查验收就投入生产使用的问题,将危险化学品“三同时”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凡未按要求进行“三同时”的一律先处罚后实施行政许可。
3、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008年专项整治工作将突出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整治,以整治液氯储存、装卸为重点,整治液氯储存装置的安全设施配置及充装设备安全;以整治液氯、液氨等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设施配置,人员培训等。同时,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提升,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督促企业加强对工艺安全、设备设施、自动控制、应急处置、人员资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
(2)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08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09年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09年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延期许可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关闭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隐患09年要全部完成;对整改无望的坚决实施关闭;对位于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企业要停产,限期搬迁。
(3)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实施“一源一档”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按规定上报市、县安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创造条件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各县区要把重大危险源列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加强监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测检验,保持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的完好状态。
4、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许可备案工作,市局做好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工作,县区做好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工作。
5、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08、09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也将持续开展。为顺利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换证工作,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形势继续稳定,新一轮的换证工作将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做好换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危化[2008]47号)及《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危化[2006]38号)等有关规定开展换证工作,对安全条件差,安全投入不足,整改难度大的企业将不予以换证。
6、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逐步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各县区要要求本辖区内生产企业对标准化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措施、有行动,大力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进程。
危险化学品登记培训工作,我市前几年工作基本完成,各县区要督促企业进行网上登记,争取2009年新、改、扩建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任务。
7、全面推广使用《湖南省危化品信息系统》,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实行纸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与网上行政许可申请相结合方式,全面推广应用《湖南省危化品信息系统》。申请企业在递交纸质申请材料的同时,必须在湖南省危化品信息系统同时进行在线网上申请。县市安监部门在纸质申请材料签具意见的同时,必须对网上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网上签署审核意见,网上审核率必须达到100%。通过推广应用《湖南省危化品信息系统》,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为建立危化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打基础。
8、大力推广新技术、提高本质安全。一是继续推广HAN阻隔防爆技术和新材料,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二是组织对化学工业区开展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提高化学工业区的科学布局及区域安全水平;积极引导小化工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可靠的工艺技术,提高工艺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