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永安监管一〔2009〕10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9]9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以及《永州市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永安[2009]13号)的要求和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转发 非煤矿山 三项行动 通知
抄送:省安监局,市政府办
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6月4日印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