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永安监管二〔2008〕8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
督查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督查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湘安监危化〔2008〕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在全国人民喜迎“奥运”的关键时期,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责任感,认真贯彻省局的各项部署,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生产安全。
2、市局将成立专项安全督查暨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周长光同志担任组长,总工程师骆龙润同志担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何方甫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专项安全督查暨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监局安监二科(联系电话:8361278,联系人:李军林),负责日常工作。 7月中、下旬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区督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的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省局、市局的各项要求。
二○○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