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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力度的通知
永州安全生产网 www.ajj.yzcity.gov.cn
2005年04月26日
 
信息来源:

 

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永安监[2005]12号


关于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力度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安监科:
       4月11日下午6时许,蓝山县新圩镇关溪村“联发”爆竹厂发生一起爆竹爆炸事故,造成一位民工当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委常委陈金荣同志高度重视,于4月16日作出了:“请市安监局督办事故处理及安全整治情况,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的重要批示。为认真落实好陈常委的批示意见,切实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区场安监局(科)要组织乡镇安监站在5月1日以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及零售网点逐个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停业。各县区局场要将检查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5月10日前上报到市局安监二科。
       二、蓝山县安监局要在5月10日以前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联发”爆竹厂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5月20日前,请将处理意见报送到市局。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吸取这次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要求从4月30日开始到5月25日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全面实行停产整顿。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取缔。
      三、各县区场安监局(科)要切实抓紧搞好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临时销售许可证的申报工作,对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县区局要督促其在4月30日前将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临时经营批发销售许可证的材料上报到市局安监科,以便组织评审和到省局办证。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抄  送:市委常委陈金荣,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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