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永安[2004]24号
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湘安[2004]12号《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等十一部局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要求各县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把实施方案和整治情况于九月三十日前报各自的市主管部门。市各主管部门综合后报各自的省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OO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邮政局、市机场、永州火车站